不亦快哉!——重读《聊斋志异·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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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亦快哉!——重读《聊斋志异·快刀》
《聊斋志异》里的这篇《快刀》,是我时隔多年之后,仍然印象极为深刻的一篇短文。
说它短,真是一点都不夸张,刚才仔细数了数,不包括标点符号,全文不多不少,凡一百字而已。
当年一看之下,经久不忘,尤其是文中那个盗贼人头已经落地,居然还能说出来那三个字——好快刀,更是惊诧不已。
明末的时候,天下已经大乱,各地的流民、盗贼蜂起。在蒲松龄的家乡山东济南附近也是如此,尤其是章丘这个地方的盗贼更是多如牛毛,为害甚烈。因此各地都增设军队捕杀盗贼,抓住了就一律格杀勿论。
据说当时有一个参与捕盗的士兵的佩刀非常锋利,只是不知此人姓甚名谁,他的这口佩刀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宝刀吧。
只是不知这么一个底层的普通士兵,何以竟然会拥有这么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难不成和《水浒传》中的杨志一样,这把宝刀是其祖传的,就不得而知了。也许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官军在一次对盗贼的围剿行动中收获不小,居然一下子捉到了十多个盗贼悍匪,便要将他们押赴市曹准备就地正法,以儆效尤。
其中有一个盗贼,不知因何认识这个腰佩宝刀的士兵,便凑近他,跟他商量,听说你有一口宝刀,待会行刑的时候能不能就由你来杀我,给我一个痛快的,原文为“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求杀我!”
这个当兵的心想杀谁不是杀呢,倒也答应得爽快:“诺。其谨依我,无离也。”愿意成全他的这个愿望,吩咐这个盗贼跟着他,不要离开他的左右。
到了法场,行刑官一声令下,这位士兵抽出腰中佩刀,手起刀落,那个盗贼便人头落地,身首异处。
说也奇怪,他的那颗血淋淋的脑袋滚落在数步之外,还在滴溜溜乱转着,在场的吃瓜群众清晰地听到了这位盗贼,说出了他平生的最后一句话,三个字——好快刀。
记得郭德纲早年的某个相声段子里,还把《聊斋志异》的这个故事融入进去了,看来老郭家里的那些书还真不是摆设。
蒲松龄以如此超现实的诡异的情节,来表现这个士兵的快刀之快,的确令人过目不忘,或者换一个说法,你就是想忘都忘不掉,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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