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分配公正理论丨《分配正义研究》

发布时间:2024-05-23 09:29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奠定了西方哲学的基础。 #生活常识# #历史文化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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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正义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研究议题。在1971年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从而开创当代分配正义研究之前,人们很早就已经开始关注正义问题。对正义问题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之后,包括西塞罗、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格劳秀斯、普芬道夫、卢梭、康德、亚当·斯密、马克思等在内的重要思想家都对正义问题有过论述。虽然在一些学者看来,罗尔斯之前的思想家并不是在当代“分配正义”的意义上讨论正义问题,但他们同样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在这里,我想简述亚里士多德的公正理论。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分配公正”的概念;而且,不论是从他提出的问题来看,还是从他解决问题的思路来看,他的理论都与当代分配正义学说具有极大的亲缘性。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亚里士多德的公正理论成为当代分配正义研究的重要思想来源。

亚里士多德的分配公正理论

亚里士多德对公正问题的讨论集中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 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是一个词义复杂的概念,其中包含“守法”和“平等”两层意思。依据这两层意思,他区分了两种公正:“普遍的公正”和“特殊的公正”。亚里士多德认为,所有守法的行为都是公正的,所以“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括。公正最为完全,因为它是交往行为上的总体的德性”。普遍意义上的公正包含在司法裁决的所有问题当中。另一方面,“特殊的公正”与公正一词中“平等”的意义相对应。公正与亚里士多德所讨论的其他德性一样,也是一种“适中”,是两端中间的恰当状态。亚里士多德认为,“特殊的公正”关涉的是荣誉、钱财和安全的问题,可以将其划分为两种:“分配公正”和“矫正公正”。其中,矫正公正又分为两种,分别对应于“出于自愿的”和“并非出于自愿的”两类私人交易。亚里士多德论述道:“出于意愿的交易如买与卖、放贷、抵押、信贷、寄存、出租,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出于意愿的,是因为它们在开始时双方是自愿的。违反意愿的交易的例子中有些是秘密的,如偷窃、通奸、下毒、拉皮条、引诱奴隶离开其主人、暗杀、作伪证;有些是暴力的,如袭击、关押、杀戮、抢劫、致人伤残、辱骂、侮辱。”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所说的出于自愿的矫正公正对应于他在后文中所说的“回报的公正”,主要讨论的是在人们的自愿交换中的公正问题,所以也被称为交换的公正。

亚里士多德将“分配公正”定义为:在荣誉、钱物或其他可析分的共同财富的分配上的公正。亚里士多德将分配看作至少是四个变量之间的关系:两个人A、B,以及他们所得到的份额c、d在他看来,公正的分配应该是符合几何比例的分配,人们身上的某种品质使得他们配得到相应的份额,亦即A∶B =c∶d。也就是说,应该分配给每个人符合其成就和优点的利益。亚里士多德论述道:“人们都同意,分配的公正要基于某种配得,尽管他们所要(摆在第一位)的并不是同一种东西。民主制依据的是自由身份,寡头制依据的是财富,有时也依据高贵的出身,贵族制则依据德性。所以,公正在于成比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在民主制的城邦中人们依据自由身、在寡头制城邦中人们依据财富或者出身、在贵族制中人们依据德性而获取相应的份额。亚里士多德在此虽然没有表明自己的看法,但从他对贵族制的推崇来看,他应该会同意贵族派的观点,认为应该依据“德性”而分配给人们相应的份额。亚里士多德所阐述的这种依据人们的“德性”来分配荣誉、钱物和安全的思想一直延续到今天,成为当代分配正义理论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分配原则——应得原则。本书第九章将深入讨论这一原则。

对于交换的公正(回报的公正),亚里士多德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他认为,人们之间出于自愿的交换应该遵循一定的比例关系。例如,一个造房子的人以自己的房子和一个鞋匠做出来的鞋进行交换,要保证这个交换是公正的,就必须以统一的尺度对房子和鞋进行度量。亚里士多德认为,正是为了进行这种统一的度量,人们发明了货币。他论述道:“货币是一种中介物。它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也是衡量较多与较少的尺度:它确定着多少双鞋相当于一所房子或一定数量的食物。”因此,对房子和鞋子就应该依据各自所值的货币量来进行交换,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里关键的问题是:是什么决定了房子或鞋子所值的货币量呢?亚里士多德认为是“需要”。亚里士多德论述道:“所有的东西都必须由某一种东西来衡量。这种东西其实就是需要。正是需要把人们联系到了一起。因为,如果人们不再有需要,或者他们的需要不再是相同的,他们之间就不会有交易,或者不会有这种交易。而货币已经约定俗成地成了需要的代表。”从这里的叙述来看,亚里士多德关于交换的公正的理论似乎已经具备了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被誉为现代经济学之父)所阐发的现代经济学的雏形:在人们的自愿交换中,商品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价格体现为货币的数值,而货币则是对商品进行统一度量的尺度。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确定商品价格之基础的问题,直接引发了西方中世纪人们关于“公平价格”的讨论,即一个商品卖多少钱才算公平,而这一问题直到今(just price)天依然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议的话题。

对于并非出于自愿的矫正的公正,亚里士多德的基本看法是,这种公正遵循的是算术比例,而不是几何比例。例如,一个人A的钱被另一个人c骗走了,那公正就要求B将骗的钱c归还给A,亦即:A+c,B-c。亚里士多德认为,矫正的公正与具体是谁犯了罪无关,“不论是好人骗了坏人还是坏人骗了好人,其行为并无不同。……法律只考虑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它把双方看作是平等的。它只问是否其中一方做了不公正的事,另一方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是否一方做了伤害的行为,另一方受到了伤害。既然这种不公正本身就是不平等,法官就要努力恢复平等”。亚里士多德讨论的矫正的公正在当代正义理论中仍然是学者们关注的主题之一。例如,自由至上主义者、美国著名哲学家罗伯特·诺奇克就将矫正的正义作为自己持有正义理论中的三条正义原则之一。

由此看来,早在两千多年前,人们就已经对正义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正如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约翰·罗默所言:“分配正义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讨论过这一问题,希伯来经典《塔木德经》也提出过在过世者的债权人中分配财产的办法。”当然,自从亚里士多德提出分配公正这一概念之后,历代学者都对其进行了探讨。不同思想家对这一概念的用法和建构各不相同。本书聚焦于当代分配正义研究的相关理论,因此有必要对当代研究中分配正义的相关概念进行更为细致的界定。

《分配正义研究》

介绍分配正义学说

讨论社会公正方案

李石 著

ISBN: 978-7-100-23328-6

开本:16开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24年5月

定价:1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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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目录

序言分配正义研究的意义ⅰ

上篇分配正义理论研究

第一章分配正义的理论要素003

第一节亚里士多德的分配公正理论004

第二节分配正义的相关概念007

第三节分配正义的主客体与范围011

第二章严格平均的社会分配016

第一节什么是严格平均分配017

第二节对严格平均分配的批评021

第三节平均分配与效率原则024

第四节平等的价值029

第三章效用最大化的社会分配035

第一节功利主义原理035

第二节功利主义的正义观043

第三节功利主义的问题051

第四节功利主义的平等主义转向061

第四章偏向弱者的社会分配067

第一节作为公平的正义069

第二节平等的自由074

第三节公平机会的平等080

第四节差别原则083

第五节正义优先于效率088

第五章从所有权出发的社会分配091

第一节诺奇克的持有正义学说092

第二节自我所有权论及其问题096

第三节共同所有的自然资源102

第四节作为无主物的自然资源105

第五节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政治主张及批评111

第六章敏于志向的社会分配118

第一节拍卖和保险119

第二节遗产税和所得税123

第三节两种区分127

第四节运气平等主义133

第七章能力平等的社会分配140

第一节消除明显的不正义141

第二节可行能力的平等145

第三节最低限度正义150

第四节民主的平等153

第五节批评与辩护156

第八章满足需要的社会分配160

第一节按需分配的三个困难161

第二节支持按需分配的三种论证163

第三节按需分配的“内容” 171

第四节按需分配的优先性180

第九章奖励“优点”的社会分配185

第一节应得原则的基本结构186

第二节应得原则与价值多元190

第三节应得原则的正义观196

第十章复合平等的社会分配207

第一节简单平等与复合平等208

第二节“多元”之辩213

第三节多元分配的两个理由219

第十一章实现分配正义的构想223

第一节分配正义诸原则223

第二节一个可行的多元分配方案227

第三节制度正义与公民美德233

下篇分配正义制度研究

第十二章自由市场与分配正义247

第一节哈耶克论自发秩序248

第二节诺奇克论自由市场251

第三节自由市场的两种限制254

第十三章公平交换与定价政策259

第一节何谓公平交换260

第二节客观价值论与主观价值论262

第三节人际价值论265

第四节剥削与定价269

第十四章共同富裕与税收公平273

第一节亚当·斯密论税收公平274

第二节罗尔斯论公平合作277

第三节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张力281

第十五章公平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288

第一节风险社会中的穷人与富人288

第二节作为公平保险的正义291

第三节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295

第四节社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298

第十六章慈善、公益与商业304

第一节什么是慈善305

第二节慈善的人性基础310

第三节慈善是否是一种义务?314

第四节慈善与公益的异同317

第五节公益事业是否可以商业化?319

第十七章建构代际正义的第三条路径326

第一节人口数量与功利计算327

第二节未来世代权利的论证困难331

第三节当代人权利的有限性336

第四节自我所有权的有限性339

第十八章全民免费医疗计划341

第一节“过度医疗”及其原因342

第二节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理念346

第三节全民免费医保制度设计354

第十九章机会平等与教育公平366

第一节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分配367

第二节何谓“公平竞争” 376

第三节高考分省定额录取制度380

第四节自主招生政策386

第五节“国家专项计划”政策390

第六节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392

第二十章知识产权制度的替代方案399

第一节私有权的解释困难400

第二节激励机制的囚徒困境406

第三节价值与意义的错位409

第四节网络知识产权的替代方案412

第五节新药专利的替代方案417

第二十一章全民基本收入政策420

第一节什么是“全民基本收入” 421

第二节消除异化与各尽所能425

第三节基本需要按需分配427

第四节社会分红与实现“共产” 429

第二十二章其他分配正义实例432

第一节“车牌”的分配正义432

第二节“排队”的政治哲学分析435

第三节稀缺医疗资源的分配439

第四节辛苦工作如何分担443

第五节残疾人保障445

第六节最低工资制度的公平性分析452

结论:共同富裕的具体目标和制度选择 462

参考文献474

后记:只有不完美值得歌颂 485

内容简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从学术研究来看,分配正义研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分配正义研究》一书通过探讨当代政治哲学中的分配正义理论,厘清各种分配原则,为建构正义的分配制度提供学理依据。全书分为“分配正义理论研究”(上篇)和“分配正义制度研究”(下篇)两部分。“分配正义理论”部分深入讨论当代学术研究中提出的十种分配原则及相关理论问题。“分配正义制度”部分具体分析主要分配制度的公平安排,包括:所有权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税收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人才选拔制度、工资薪酬制度,等等。本研究试图在批判地吸收西方近50年分配正义学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对具体的社会分配的原则和制度进行深入分析,为实现共同体富裕的发展目标给出可行的中国方案。

作者简介

李石,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共同富裕研究院、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英国剑桥大学法学与政治哲学中心访问学者,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访问学者。民盟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副主委。著有《平等理论的谱系》等六部专著,在《哲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上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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