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小时候性子迟钝,早饭吃馊粥,以为自己是南瓜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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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说:“知世故而不世故,是做自己的最高境界。”这句话用来形容他自己,也十分合适。
世人膜拜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惊叹于这位学者的满腹才华,将他当作中国文化的标杆。
但这位百年一遇的大才子,从小到大有的不仅仅是才气,还有在混沌乱世中,也不曾消减半分的痴气和呆气。他的痴气和呆气,才是最为弥足珍贵的地方。
童年往事:早饭吃馊粥
钱钟书生于江苏无锡一个书香世家,因伯父钱基成没有儿子,所以钱钟书从出生起就被父亲钱基博过继给了伯父。伯父对钱钟书很是疼爱,这也使得钱钟书大部分的童年时光都自由快乐。
钱钟书4岁时伯父就教他认字,6岁时,将他送进小学,但不幸半年后,钱钟书因为上了一场大病无法继续上学,伯父便索性自己在家教他读书写字。
伯父钱基成是个潇洒又懂得享受的公子,他上午喜欢去泡茶馆,会带上钱钟书,并且给一个铜板让他去买酥饼吃,再给两个铜板让他去看小人书。
钱钟书跟着伯父在茶馆里似得听得许多市井趣事,又能吃酥饼、看小人书,不亦乐乎。回到家,他又能手舞足蹈地给姊妹讲《七侠五义》、《济公传》、《说唐》等精彩绝伦的故事。
但是,伯父不在家时,钱钟书也会受欺负。其他孩子会打他,家里的佣人看不起他,早上给他煮前一天剩下的馊粥喝,他却不深以为苦,反倒觉得馊粥也挺好喝的。
伯母爱抽鸦片,钱钟书没能得到足够的母爱,但钱钟书也会像其他的孩子问母亲一样,问伯母自己是从哪儿来的。伯母便跟他开玩笑说,他是抱来的一个南瓜变的,钱钟书却还呆呆地相信了,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自己是南瓜精。
读书时,钱钟书的记忆力是惊人的,他的英文基本靠自学,极具语言天赋,但在生活中,他就像个十足的呆子。
他总是分不清东西南北,一出门就没了方向感;穿衣服不是内外穿反,就是前后颠倒;上体育课时他是领队,口令喊得响亮准确,可自己却分不清左右,常常是口令喊对了,自己却不会站,引得全班哄堂大笑。
钱钟书的童年到底是自由自在,但自从伯父去世后,此后时光还是略微泛起苦涩。伯母一向和婆家合不来,让他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伯母在染病后,自是无法照看他,于是,他回到了亲生父母家里。
在钱钟书眼里,相比起和蔼的伯父,自己的父亲钱基博要严厉得多。
钱基博还觉得钱钟书在大哥那里养了一身闲散的毛病,说话口无遮拦,还常常荒废学业,比不上他那些同辈的堂兄堂弟,因而时常批评钱钟书。在这种境地里,即使乐观如钱钟书,也过得很是艰难。
尽管父亲担负钱钟书的学费,但其他开支无法担负,新学期学校要买新的课本,钱钟书始终不敢跟父亲要钱。
于是拖到课本全没买,上课一大半的东西都听不懂。学校要求学生用钢笔写字,钱钟书没钱买,也同样不敢跟父亲要,就用削尖的筷子蘸水写字,写出来的字都弯弯曲曲的。弟弟妹妹们都穿上了新的鞋袜,钱钟书却还拖着不合脚的伯父的木板鞋。
钱钟书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更是众人眼中的幽默大师,但往往幽默的人,背后总有不为人知的悲凉。也许正是童年遇见的这些苦涩,铸就了他长大成人后那种洞察世事,却又“装疯卖傻”的幽默。
痴气与呆气并存
学术上的钱钟书有他不可一世的才气。尽管高考时严重偏科,数学只得了15分,却被清华大学破格录取,也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大学究。在清华时,他就是三大才子之一。
他能将各种典故信手拈来,不仅深入研读中国的史学、文学,对于西方的哲学、心理学等,他也有深入独到的见解。
就中西文化的对比而言,他就提出过许多先前没人提出的问题,阐发了许多深刻的言论。他人称赞钱钟书为“文化昆仑”、“博学鸿儒”,绝不是谬赞。
在许多人的眼中,钱钟书从来都恃才傲物,但妻子杨绛为他辩解:“钱钟书从来都不敢以大师自居。”他有时表现出的狂妄只是一种幽默玩笑,他的内里从来都是冷静自守的。
钱钟书的痴气和呆气,体现在他读书的方式上。他读书时一定要做笔记,认为这样才能让书本上的东西进脑,做笔记所花的时间大概是读书的两倍,一本书的笔记怕是要比书还厚。
旁人视之为吃力不讨好的事,他却乐此不疲。这些读书时做下的笔记他视若珍宝,也的确是别人都不曾有的财富。钱钟书读书也并不挑拣,雅的俗的,高深的浅薄的,他都看。也正是这种阅读的广泛性,使他得以有那么高的学术成就。
在学术之外,钱钟书不外乎是个淘气的大孩子。他会在生病住院时偷吃蛋糕,遇见来采访他的记者,他在情急之下与蛋糕一起藏到了被子里,将自己糊得满脸满身奶油。
钱钟书养猫,邻居林徽因也养猫,两家的猫打架时,钱钟书听到声响就会拿着竹竿去帮自家的小猫。杨绛曾劝过他别为了猫伤了邻居和气,说“打猫要看主妇面”。
钱钟书却不以为然,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仍是不改自己会应援自家猫的孩子气做法。
钱钟书不是不懂世故,他只是不想去迎合这个世界。他为自己筑了一座围城,躲在里面坚守自己的纯真,在这个满是污秽的世界里,当一个纯洁的例外。无论是读书还是做人,他始终纯粹而痴真。
相濡以沫
“遇到你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结婚我没想过别人。”钱钟书和杨绛深情到白首的爱情,不知让多少人惊羡。他们的婚姻不是“别人想进来、自己想出去”的围城,而是相知相守,相濡以沫的园地。
杨绛随钱钟书到英国牛津大学时,见丈夫倒在地上为“亲吻”这一方土地嗑掉了两颗门牙,就觉得自己的一生,怕是注定和这个大孩子绑在一起了。但往后余生,她从来都是在无尽包容着他的痴气。
钱钟书写《围城》时,家里的生活实际上是有些困难的,杨绛却丝毫没有抱怨,在一旁百分百地支持他,担下所有的生活压力,排除所有外界干扰,让钱钟书能专心地写作。
对于这些,钱钟书都看在眼里。《围城》出版后,钱钟书在采访时说:“这本书应该属于她。她在我眼里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钱钟书的呆气在杨绛心中是宝贵的存在,她愿意为他守护这片干净的世界。她曾说,自己最骄傲的事情,便是守住了钱钟书身上的呆气。
爱也许是需要学习的。从不会做饭的钱钟书,会体谅妻子的辛苦,每天早上为妻子做早餐,把煮好的鸡蛋和红茶、烤好的面包放在一张小餐桌上,再支到床上,让妻子可以舒心地坐在床上享用,几十年如一日,都是如此。
钱钟书的一生,有属于士子的风雅,有属于俗人的烟火气,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有独特而珍贵的呆和痴。他走了很多路,但路上的荆棘从未磨灭属于他的纯粹。
逝者已矣,但逝者的高洁品质,或许在这世间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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